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和《安徽省基础教育三项改革 (试点)实施 方案》,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 教育权利,根据《安徽省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 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围绕“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两 个主体,构建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平等就学体系和农村留守儿 童健康成长关爱服务体系(简称“两个体系”),使所有农民工子女都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二、 目标任务
坚持以公办中小学为主,落实进城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 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现“零障碍”入学。强化留守儿童之家的日常管理、活动开展和内涵建设,让留守儿童切实得到关爱。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动态监测机制。农民工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 儿童义务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让每一个孩子都阳光!
三、 改革措施
(一)强化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平等就学保障
1、坚持以城区公办学校为主,保障随迁子女就学权利。在着力化解城区中心校大班额的近几年,采取城区公办学校划片招生的方式,合理确定服务范围,简化入学程序。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与城区学生统一编班。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入队入团、
考试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与城市儿童少年同样对待。
2.加强城区薄弱学校建设,消除就学障碍。优化城区教育布局,加强城区薄弱学校建设和城区学校联动发展,缩小办学差距,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平等就学问题。严禁人为设置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障碍,严禁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收取“借读费”、 “赞助费”、 “捐资助学费”、 “共建费”等。
3.落实升学政策和经费保障政策。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与输入地学 生享有同等政策待遇。将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纳入接收学校的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对接收学校予以经费支持和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输入地家庭贫困学生救助范围。
4. 积极完善服务,提高保障质量。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积极采取措施,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和环境,切实提高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质量。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教育研究,开展针对性教育活动,帮助他们了解城市,融入学校,快乐生活。接收学校要建立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基本信息登记制度,为每一位学生建立、完善成长档案,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身体素质、家庭基本情况、家长务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跟踪管理。
(二)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1.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我县2010至2012年 共建设了38所留守儿童之家,已覆盖了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 校和规模较大的完小、教学点及幼儿园。切实加强留守儿童之家 的内涵建设,加强与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的资源 整合和共享,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课外文体活动,培养孩子道德行 为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使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校内有监管,课余有去处,得到政府、学校及社会各方面的关爱。
2.充分发挥学校(园)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学校广泛宣传,多途径、多形式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组织动员志愿者关爱留守儿童,动员和组织学校教职员工、非留守儿童针对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及时掌握农 村留守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及困难,并及时帮助解决。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家校联系,建立心理咨询室, 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以心灵关爱为重点,高度关注留守儿童的 心理需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丰富留守 儿童课余生活,引导留守儿童互助互爱、自强自立,提高留守儿童的综合素质,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3.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等,更好的服务留守儿童。结合标准化学校建设和校安工程,不断完善留守儿童学习生活条件。 完善农村中小学寄宿设施,尤其是宿舍、淋浴房、食堂和活动场所,改善学校的日常生活服务,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寄宿要求和生活需求。
4、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认真落实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日常管理。按照《足球比分网,即时比分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加强留守儿童之家建设规范化建设和考评。教体局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学校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开展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四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领导,成立足球比分网,即时比分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领导组。教体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普教科,负责全县农民工子女教育学校日常工作。相关学校要相应成立领导组,落实并创造性的做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按学校实际在校生数(含农民工子女)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和办学经费。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纳入“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确保每一个农民工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鼓励社会各界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开展捐助,补助贫困的农民工子女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拨付专项经费用于留守儿童之家维护和活动器材添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