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民办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 发展的若干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宣城市人 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县级督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评对象
2022年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含幼教点)。
二、 督评时间
10月20日前,各幼儿园登录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 https://www.jypg.org.cn/kindergarten/, 针对194项指标全面自评;10月25日前,完成县级督评;10月29前,完成县级复评并上报县域督评报告。
三、 督评时段
2022年秋季(与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时段一致)
四、工作要求
1. 切实加强督查指导和审核。 各幼儿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 自评领导组和工作组。按照要求,熟练掌握评估指标内容,按时 上传有关材料。各责任督学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和系统审核,在 确保自评完成率达到100%、督评完成率达到100%的基础上,切实做好系统数据与教育事业年度统计的对接,提高数据的精准度。
2. 抓好“一票否决”项的立行立改。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 估系统”明确指出,办园许可证/法人证,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卫 生评价合格报告,《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园和近三年装修消防验 收合格证明,收费许可证或收费备案书,幼儿园设置在无污染区和危险区,幼儿园不存在C 级或D 级危房危墙,未发生重大责任事 故,近一年未发生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行为,近一年未 发生保教人员索取或收受家长财物等行为,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 发放,不存在乱收费现象,不存在经费挤占挪用、无抽逃资金, 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并与教职工伙食严格分开,不存在收取与新 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15项,为幼儿园办园合格 的“一票否决”指标。各公、民办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审慎对待, 逐条梳理“一票否决”项指标要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并要确保整改到位。
3. 不断提升办园行为整体水平。 我县2021年已正式获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评估首批达标县,各级各类幼儿园自评总分应 不低于850 分,若有缺差,必须借助本次督导评估契机,补齐短板,整改到位,切实巩固提升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成果。
4. 县级加强督评复评。 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观察、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方式,结合督导评估系统194个测评点,进行实地督评和复评。各幼儿园完成系统自评后,须及时形成自评报告上传系统, 书面自评报告盖章后随同电子版一并上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