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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预防争议促和谐 为企服务促发展

发布时间:2024-04-01 16:38 来源:县人社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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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某企业上班,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没有与我续签劳动合同,也没有辞退我,还叫我继续在车间里工作,我应该怎么办”3月27日下午,县人社局仲裁员收到群众宁女士的咨询,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为预防劳动争议发生,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县人社局两名仲裁员随即带着争议入企,了解争议详情,帮助化解争议。

在与公司相关负责人交谈过程中,仲裁员认真分析争议详情,核实相关证据,并向公司释明相关法律法规,若合同到期公司仍在录用员工而不续签劳动合同,将会产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公司在深入了解后立即进行整改,对公司已到期员工补签劳动合同。随后公司相关负责人就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问题与县人社局仲裁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截至目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立案受理28件,结案26件,结案率达92.86%,其中案内调解结案20件,企业调解组织案外调解10件,调解率达83.33%,超过省级工作目标23.33个百分点。

下一步,县人社局仲裁院将时刻聚焦“学比拼、优环境”大局,常态化开展“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行动,带着争议深入企业,帮助县域内企业梳理解决劳动用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县域内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促进劳动争议源头治理,推动案外调解,用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劳动者满意、企业舒心的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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