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xx,
被申请人:足球比分网,即时比分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2年12月29日作出《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第xx号)的行政行为,于2023年1月16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审查后,于2023年1月28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1、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号《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2、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立案查处被投诉举报人的违法行为,并给予申请人举报奖励。
申请人称:2022年11月7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书面邮寄一封投诉举报函(关于xx公司销售的“山楂块”),被申请人在2022年12月29日作出第xx号《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申请人不服,遂复议。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反映的是页面宣传,并未反映其标签,故被申请人回复是无中生有,而该问题已经有一份案例处罚书:xx市监处罚〔2022〕xx号,证明申请人反映的问题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也证明了该办案人员水平低下,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依法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即保障产品质量申诉举报途径的畅通,更是被申请人最基本的法定职责,被申请人在接到申请人的投诉举报后,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同时对申请人的投诉举报作出不作为的处理,这显然是违法行为,被申请人不愿意履行依法行政的法定职责,不排除其有暗箱操作,为非法商家做保护伞的可能。
综上,请求机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诉求。
被申请人称:一、被申请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投诉举报材料反映的情况,申请人称于2022年11月1日在抖音APP平台店铺名称:(xx旗舰店)购买“山楂块”,山楂块使用的执行标准并非使用特殊膳食标准,宣传页面显示为“婴儿”,其行为误导人群购买,虚假宣称婴幼儿食品,要求被申请人依法查处。
2022年12月2日,被申请人对被投诉举报人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被投诉举报人抖音平台店铺“xx旗舰店”查询有关订单,商品信息,仅在商品标题中发现有“婴儿”字样,在商品详情页面未见“婴儿”字样。经查阅“山楂块”产品标签,标签中仅在温馨提示中注有“请勿喂食婴幼儿颗粒型食品”字样,未宣称婴幼儿食品。
二、被申请人作出不予立案的符合法律规定。1、申请人所述山楂块使用的执行标准并非使用特殊膳食标准,宣传页面显示为“婴儿”,误导人群购买,虚假宣传婴幼儿食品,经我局执法人员核查,xx公司于抖音开设有店铺“xx旗舰店”,申请人反映的“山楂块罐装500g零食糕散装婴儿健康蜜饯小吃包装开胃新鲜果脯”,仅在商品标题中可见“婴儿”字样,在详情页中未见“婴儿”、“婴幼儿食品”的字样,在宣传页面中也未见关于“婴儿”、“婴幼儿”与其商品相关的图片,未宣传“山楂块”为特殊膳食用食品中的婴幼儿食品。
2、特殊膳食用食品是指为满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者某些疾病患者的营养需要,按特殊配方而专门加工的食品,国家明确此类产品的外包装要求。涉及婴幼儿的特殊膳食用食品主要为婴幼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GB10769-201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70-2010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经查阅山楂块外包装标签样签可知,该产品为普通食品,仅在“温馨提示”中注有“请勿喂食婴幼儿颗粒型食品”字样,也未宣称其为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或有上述食品的功效,宣传详情与实际一致。
综上,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核查事实不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被申请人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三、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程序合法。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被申请人2022年11月16日接到申请人的材料,依法开展核查,并于2022年12月23日作出举报不予立案决定,被申请人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职责,程序合法。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立案告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而申请人所述于法无据,与实不符!恳请复议机关依法予以维持。
本机关经审理查明:2022年11月1日,申请人从xx公司在抖音平台经营的“xx旗舰店”购买了罐装“山楂块”500g(订单编号:xxxxx),付款29.9元。产品标签中标注有“…请勿喂食婴幼儿颗粒型食品!…”、“7岁以下儿童请在成人监护下食用”信息。2022年11月16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举报xx公司销售山楂块产品的行为存在误导人群购买、虚假宣称婴幼儿食品的情形。
2022年12月2日,被申请人到xx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1、申请人购买山楂块(订单编号:xxxxx)的事实与xx旗舰店销售记录一致;2、查询产品链接,产品网页标题显示为“山楂块罐装500g零食糕散装婴儿健康蜜饯小吃包装开胃新鲜果脯”,在产品详情页未见“婴儿”字样,也未宣称为婴幼儿食品。因线索核查需要,被申请人于2022年12月5日延期决定是否立案。2022年12月29日,被申请人作出《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第xx号)并送达申请人。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1、投诉举报函、网页截图、山楂块及邮购包裹图片;2、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3、现场笔录;4、现场查询网页截图;5、《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第xx号)及邮寄凭证。
本机关认为:特殊膳食用食品是指为满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者某些疾病患者的营养需要,按特殊配方而专门加工的食品。国家已明确此类产品的外包装要求。涉及婴幼儿的特殊膳食用食品主要为婴幼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GB10769-201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70-2010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从涉案产品的外包装标签可知,该产品为普通食品。涉案产品标签标注“…请勿喂食婴幼儿颗粒型食品!…”、“7岁以下儿童请在成人监护下食用”信息,非宣称为婴幼儿的特殊膳食用食品。该产品网页中虽然出现过一次“婴儿”字样,但并未宣传“山楂块”为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婴幼儿的特殊膳食用食品。没有规定“婴儿”不能通过适当方式食用“山楂块”,且按照普通人的日常认知,婴儿通过适当方式是可以食用山楂块的。因此,被举报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被申请人作出不予立案的行政行为并无不当。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2022年12月29日作出的《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第xx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第xx号)。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足球比分网,即时比分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足球比分网,即时比分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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